尚秉和易学全书 周易尚氏学 · 自序

自序

周易尚氏学 · 尚秉和自述治易门径 / 2026年10月17日
尚秉和自述治易门径

周易尚氏学自序

易理至明也。而说者多误。说何以误。厥有二因。一因易理之失传。太史公曰。易以道阴阳。阴阳之理。同性相敌。异性相感。艮传云上下敌应。

开篇一句定调:《易》的道理本来明白,是讲的人把它讲糊涂了。
紧接着他自己给出可检验的病根——「厥有二因:一因易理之失传」。这不是感慨,是诊断。全书二十卷,就是照这两个病根逐一去治。
读尚氏书要记住这个开头:他凡下一判断,都要给出象的根据;给不出根据的,他会明说"不敢自信"。

这是尚氏为"易理"立的第一条公理:同性相斥,异性相吸。
阳遇阳、阴遇阴叫"敌";阴阳相遇叫"相与、相应"。他说这一条一失传,后果很具体:初四、二五、三上这些"阳应阳、阴应阴"的爻,前人还知道讲成"失应";可"阳比阳、阴比阴"(相邻同性)这一类,《夬》《姤》三、四爻里"其行次且""慎所之"的话,就"全不知其故"了。
一句话:读《易》看到吉凶不合常理处,先看那两爻是同性还是异性。

不相与也。谓阳应阳阴应阴为敌也。中孚六三云得敌。同人九三曰敌刚。谓阴比阴阳比阳为敌也。阴遇阴。阳遇阳。既为敌而不相与。

则不能为朋友为类明矣。咸传曰二气感应以相与。恒曰刚柔皆应。夫阴阳相与相应。则必相求而为朋友为类明矣。复曰朋来无咎。谓阳来也。

阴以阳为朋也。损曰一人行则得其友。谓阳行至上而据二阴也。阳以阴为友也。颐六二曰行失类也。谓阴不遇阳也。至明白也。乃说者于坤上六。

谓阴阳相战争。相伤而出血矣。于文言谓阴阳相忌相疑矣。以阳遇阳为朋。阴遇阴为友为类矣。同性相敌。异性相感之理一失。

于是初四二五三上阳应阳阴应阴者谓之失应。人尚知之。至于阳比阳阴比阴。如夬垢之三四。如颐之六二。说者则茫然。于是全部易。如征凶。往吝。

往不胜。壮于趾。其行次且。及慎所之等辞。全不知其故矣。又如阳遇重阴。阴遇重阳而当位者。所谓往吉。征吉。利涉。利往。上合志也。

此其义宋蔡渊曾创言之。而未大行。于是全部易爻象若是者。自汉迄清。说者亦莫明其故。而用爻变矣。又如阳爻,下乘重阴者亦多吉。与前临重阴同也。

蹇九三日内喜之也。说甚明也。乃亦失传。于是颐上九之利涉。蒙上九渐九三之利御寇。皆不知所谓矣。有此一因。于是易解之误者。十而四五。

其次则象学失传。说卦乃自古相传之卦象。祗说其纲领。以为万象之引伸。并示其推广之义。如干为马。坤震坎亦可为马。干为龙。震亦可为龙。巽为木。

这是第二因。尚氏说《说卦》所列,只是"自古相传之卦象"的纲领,是拿来"引伸万象"的,不是死规定。
他举的例子很关键:"巽为木,艮坎亦可为木"——不是甲卦象了某物,乙卦就不许再象。到了文王演《易》时又历数千年,所用之象"必益广益精",所以《周易》所用象往往与《说卦》不同。
这条对读《易》极实用:不要拿《说卦》当字典去查,要看上下文的意思。

艮坎亦可为木。非谓甲卦象此物。乙卦即不许再象也。视其义何如耳。至文王时。又历数千年。其所演易象。必益广益精。故周易所用象。

往往与说卦不同。说卦以坎为月。经则多以兑为月。月生西。坎兑皆位西也。说卦以离为龟。经则以艮为龟。离为龟。取其外坚。艮亦外坚也。

此推而益广也。且有与说卦相反者。说卦以兑为少女。以艮为少男。而经则以兑为老妇,以艮为祖为丈夫。说卦以震为长男。巽为长女。经则以震为小子。

这里举了三组《周易》与《说卦》相反的例子,是全序最扎实的一段:
- 《说卦》以坎为月,《周易》经中却多以兑为月(月生西方,坎兑皆在西);
- 《说卦》以兑为少女、艮为少男,经中却以兑为老妇、艮为祖为丈夫;
- 《说卦》以震为长男、巽为长女,经中却以震为小子、巽为少女。
他的解释是"以甲乙言,先生者长,后生者"——象是随位、随义而变的,不是固定的标签。这一层想通,很多"读不通"的地方就通了。

巽为少女 (女妻即少女) 。盖以甲乙言。先生者长。后生者少。而以一人言。则初生者少。行至上而老也。此演而益精也。自东汉迄清。于此等义例。

都未能明。见经所用象。为说卦所无。则用卦变爻变或爻辰以求之。谬法流传。二千年如一日。加此一因。于是易解之误者。十而七八矣。

以二千年相承之易说。今忽谓其误。以一人之是。谓千百人皆非。毋乃骇众。然而易象固在也。易理固存也。本易理以诂易辞。如磁铁之吸引。

由易辞以准易象。如规凿之相投。固不诬也。以为之者少。旁无师友之助。以违之者众。更无声气之同。然而我见固如斯也。我说无一创也。以我之说。

仍以周易所言之理。推而正说者之误。俾卦爻辞复其本有之易理也。其先儒旧说。与易理合者。如许慎荀爽九家之诂龙战。

如子夏传荀爽之诂得敌,靡不因也,其与易理盩者。虽千百人皆如此言。而必反之。如虞翻以阳遇阳为朋。阴遇阴为类等是也。至于卦象之误者。

非我能创造新象。仍周易原有之象。说者失之。今证以左传国语。周公时训与卦气图。证以焦氏易林郭璞洞林。回环互证而得其象也。及其既得而求其本。

仍在周易。如坤之为水为鱼。震之为輹等象是也。然而我之说不敢必谓其是也。更不敢自匿其非也。故名曰周易尚氏学。以质世之治易者。

这是自序的收尾,也是最见分量的一段:"卦象之误者,非我能创造新象。仍周易原有之象,说者失之。"
他反复强调自己不是发明家——象本来就在《周易》里,前人丢了,他捡回来,并用《左传》《国语》作证。可紧接着一句更难得:"然而我之说,不敢必谓其是也,更不敢自匿其非也。故名曰《周易尚氏学》。"
"尚氏学"三个字,意思是这是我的说法,交给天下人去验。还说"经者天下之公物,非一人所得私"。一个肯把自己的结论挂上"待检验"牌子的人,说的话反而更值得信。

经者天下之公物。非一人所得私。理者天地之自然。非偏执所能改。倘学易之君子。见是编而扬搉其是非。纠正其疏漏。则日夜所祈祷者也。

本章提要

尚秉和自述《易》说之所以讲错,根子只有两条:一因易理失传,二因象学失传。
- 易理的关节在"阴阳之理,同性相敌,异性相感"——阳遇阳、阴遇阴为"敌",阴阳相遇才"相与"。这一条断了,于是"初四、二五、三上"的对应全被讲成"失应"。
- 象学的关节在《说卦》只是"纲领",而《周易》所用之象"往往与《说卦》不同"(如《说卦》以坎为月,经文多以兑为月)。不承认这一点,就只好用卦变、爻变、爻辰去硬凑。
- 两因相加,"易解之误者,十而七八"。
- 最后一层最见性情:他不说自己一定对,「我之说不敢必谓其是也,更不敢自匿其非也」——书名"尚氏学"三字,就是把话交给世人去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