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正义
唐·孔颖达 等奉敕撰 魏·王弼、晋·韩康伯 注 · 十四卷 · 唐 孔颖达 等撰(贞观十六年,642) / 2026年10月17日
唐修五经正义之一,用王韩注、孔颖达疏,为唐代以后的官学定本。
书志
《周易正义》十四卷,唐孔颖达等奉敕撰,为《五经正义》之一。其书以王弼、韩康伯注为本,为之疏通证明,兼采南北朝义疏之说,裁以己意,是汉魏以来易学的一次总清算。
自唐至宋,此书一直是官学与科举的依据,「正义」体例也定下了经、注、疏三层同刊的格式。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刻《周易注疏》,即经注疏合刻的早期实物,世称「八行本」系统的佳刻。
本站收书目与影印三种:南宋注疏合刻本、傅增湘影印宋绍兴本、元刻《周易兼义》,可对勘版本异同。
版本
版本源流
唐贞观间,孔颖达领衔撰定五经义疏,成《周易正义》十四卷,用王弼、韩康伯注。单疏本与注疏合刻本,是此后两大传本系统。
南宋以前,疏文单行(所谓「单疏本」);南宋坊刻始将经、注、疏合于一书,两浙东路茶盐司所刻为其中最早而精者,字号行款可考。元明以后,闽刻、坊刻辗转翻雕,文字渐有讹脱。
清乾隆间修《四库全书》,据通行注疏本著录;阮元《十三经注疏》校勘记所校,即通行本一系。本站所举影印三种,正可看出单注、注疏合刻、兼义改题三条线索。
本站体例
底本为简体标点本《周易正义》。经、王弼注、孔颖达疏三层照录:经文为正文(朱色标出),王注收在段末标记之后,疏文以「疏」字签低一档排印,一仍底本「[疏]正义曰」之例。底本卷七以下系辞、说卦、序卦、杂卦之传部,底本经注连排、无标记可分,本站照录原次、随文连排,未强作分层。